·“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公告 (2008-12-30 19:14:1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下发的有关通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所得税税率自2008年起三年内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
截止2008年12月29日,公司已将其通过银行向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人民币3.6亿元(贷款年利率10%,期限为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2月29日;该事项经公司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通过)的本金及利息全部收回。
·江苏阳光:试产成功 (2008-12-24 17:49:07)
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多晶硅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年产1500吨的多晶硅材料生产线,生产高纯多晶硅材料。本公司现就该项目进展近况公告如下: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多晶硅项目于2008年12月23日正式产出多晶硅产品,经宁夏有色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产品质量达到了99.99999%的品质,为批量正常生产打下了良好的技术工艺基础。
·江苏阳光:增资宁夏银行 (2008-12-18 19:03:11)
根据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7年度分红方案,每股分配0.08元现金红利,对法人股东实行自愿选择现金分红或者转增股份,选择转增股份的法人股东,全部分红按照每股1.25元转增为股份,本公司选择红利转增股份的分红方式,2007年度红利为71万元,共计转增股份56.8万股,近日本公司接到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本次红利转增股份已通过宁夏银监局审核批准,因此本公司持有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共计944.3万股。
·“江苏阳光”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12-08 19:39:2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8日召开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在经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公司债券(为5年到8年期中长期融资产品),按面值100元/张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该决议有效期为二十四个月。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12-08 19:39:0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8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为5年期品种,票面年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发行;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与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发行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核准。
二、通过《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阳光 发行公司债券 (2008-12-08 17:49:09)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通过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本期公司债券的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期债券为5年期品种;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江苏阳光”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11-28 20:21:1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改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2008-11-21 20:09:4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1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二、通过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在经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公司债券(为5年到8年期中长期融资产品),按面值100元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2月8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江苏阳光”公布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08-11-13 22:27:0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通知,截止到2008年11月12日,阳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原股权分置改革时增持的公司流通股股份26200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尚持有公司股份646347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4%)。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2008-11-12 19:25:2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12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75%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江阴金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业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金业投资持有的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美元,其中公司持有35%的股份,下称:新桥热电)40%的股权,以2008年9月30日新桥热电的净资产评估值31685.69万元人民币为依据,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2674.28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新桥热电75%的股权。
三、通过改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1月28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江苏阳光”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2008-11-12 19:25:2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12日与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阳光集团持有的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下称:璜塘热电)75%的股权,以2008年10月31日璜塘热电的净资产评估值25635.80万元人民币为依据,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总价款为19226.85万元人民币。持有璜塘热电25%股权的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璜塘热电75%的股权。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公告 (2008-11-03 21:01:14)
根据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宁夏阳光)于2008年7月22日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润科技)签订的《多晶硅供需合同》,海润科技向宁夏阳光支付的第一笔定金计壹亿元人民币已经到位,第二笔定金(应于2008年10月31日前支付贰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到位伍仟万元人民币,其余事项按上述合同执行。
·“江苏阳光”2008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2008-10-24 21:38:2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6,701,782,818.07 5,788,493,116.9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732,563,791.86 2,619,025,99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53 1.47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793,882.27 113,537,794.42
基本每股收益 0.0184 0.06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 0.047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20 4.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89 3.1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2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公告 (2008-10-07 19:14:2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集团公司于2007年12月19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37%)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下称:进出口银行)贷款提供了质押担保。鉴于公司已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因此集团公司于2008年9月26日解除上述质押担保合同时限售流通股数量已变更为18500万股。
集团公司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向进出口银行提供了7.2亿元最高额质押担保;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4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提供了1亿元最高额质押担保。上述质押担保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均为2008年9月26日。
·“江苏阳光”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09-19 21:36:5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2008-09-02 19:31:0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7.2亿元的贷款(期限为5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下浮5%,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相关《保证合同》尚未签署。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2亿元,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9月19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说明公告 (2008-08-25 19:44:28)
近日,有媒体发表文章质疑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多晶硅项目。针对该报道,公司现予以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8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保证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为准。
·“江苏阳光”2008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2008-08-17 17:28:4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5,954,165,229.49 5,788,493,116.9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699,769,909.59 2,619,025,997.44
每股净资产 1.51 1.47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营业总收入 1,694,175,306.15 1,300,774,190.23
净利润 80,743,912.15 72,455,936.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0,692,625.53 73,880,163.45
基本每股收益 0.0453 0.04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340 0.0414
净资产收益率(%) 2.99 2.8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8 0.49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08-08 09:43:1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6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桥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新桥投资持有的江阴豪颐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下称:豪颐服饰)75%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标的股权经评估后净资产的等值价格即人民币4571.69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豪颐服饰75%的股权。
二、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分别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的关联交易决议。
·“江苏阳光”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2008-08-08 09:43:1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75%的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下称:后整理公司)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于2008年8月6日签署了《土地转让协议》,公司及后整理公司分别向集团公司收购澄土国用(2005)第013336号土地(登记面积为180171.6平方米,属于无形资产,原分别由公司及后整理公司无偿使用,土地上的相关房产正由公司建造之中),收购面积分别为69973.68平方米、110197.92平方米(剩余使用年期均为47.25年),经评估的该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304.95元/平方米,上述土地的收购价格分别为2133.85万元、3360.49万元。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江苏阳光”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08-04 21:20:5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4日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增补徐伟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议案。
·江苏阳光因出口退税调整增利600万 (2008-08-04 18:08:15)
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将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下半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按照2008年1-6月份出口销售额测算,在出口商品价格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预计下半年增加税前利润约600万元左右。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07-30 19:45:3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召开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及《公司关于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问题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07-23 19:49:2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2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宁夏阳光)于同日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润科技)签署多晶硅供需合同(下称:合同),宁夏阳光自2009年1月-12月全年供应海润科技太阳能级原生多晶硅1000-1200吨。合同价格以实际供货时市场价格(现行市场价格为1000吨多晶硅约27亿元人民币)为依据。合同签署后,海润科技分别于2008年8月20日前、2008年10月31日前向宁夏阳光支付第一、二笔定金计人民币壹亿元、贰亿元。该合同预计于2009年12月底履行完毕。
二、同意根据持有公司33.56%股权的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2日致函公司的提议,将上述重大合同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定于2008年8月4日召开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其它事项不变。
·江苏阳光子公司获得多晶硅供货合同 (2008-07-23 18:13:0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自2009年1月-12月全年供应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太阳能级原生多晶硅1000-1200吨。按现行市场价格,1000吨多晶硅约为27亿元人民币,本合同市场价按实际供货时市场价格为依据。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2008-07-18 23:14:3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8月4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07-14 19:36:1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解聘张郭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徐伟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
·江苏阳光聘徐伟民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8-07-14 18:11:0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徐伟民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江苏阳光”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06-30 21:32:2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宁夏阳光由阳光集团垫付设备款8.5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江苏阳光”公布收购股权公告 (2008-06-19 19:35:3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8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江阴市盛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银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盛银投资所持有的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下称:进出口公司)1000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10%),股权价格为标的股权经审计后净资产的等值价格即人民币10757818.795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进出口公司100%的股权。
·江苏阳光收购子公司剩余部分股权 (2008-06-19 18:08:2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将收购江阴市盛银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10%股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0,757,818.795元人民币。此项交易属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持有进出口公司100%的股权。
·江苏阳光为宁夏阳光垫付设备款8.5亿 (2008-06-14 18:16:0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垫付其购买设备款,额度为8.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约8个月,按实际占用天数,以年利率10%结算给阳光集团。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2008-06-13 21:46:1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1日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为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垫付8.5亿元人民币购买设备款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963967744元增加至转增后的1783340326元。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江苏阳光”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2008-06-13 21:46:1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于2008年6月11日与公司控股65%的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宁夏阳光)签署借款协议,阳光集团为宁夏阳光垫付8.5亿元人民币购买设备,以保证宁夏阳光多晶硅项目(总投资为12亿元人民币,现注册资本为3.6亿元人民币)的实施进度。该款项使用期限约8个月,参照当年市场资金出借利率,按年利率10%和实际占用天数结算给阳光集团,该款项由宁夏阳光银行贷款到位后归还。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江苏阳光注销阳光商厦收回投资款 (2008-06-06 18:12:0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所有营业场地已由公司全部出租给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已无场地经营,本着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回收资金的目的,公司决定注销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该公司注销后,公司将收回原始投资款1800万元。
·“江苏阳光”公布澄清公告 (2008-05-12 19:32:08)
多家媒体近期转载了署名为夏草的博客《沪市2007年报十大涉嫌报表粉饰上市公司》,该博文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以作者个人视角排出的沪市2007年报十大涉嫌报表粉饰上市公司排行榜,误导了广大投资者,并给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公司现针对该文章中相关内容予以澄清,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5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保证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
·“江苏阳光”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8-04-24 20:23:1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3日召开四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选举陈丽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三、选举曹敬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江苏阳光”2008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2008-04-24 20:23:1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5,881,582,360.86 5,788,493,116.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656,846,938.03 2,619,025,99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76 2.72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820,940.58 37,820,940.58
基本每股收益 0.0392 0.03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0374 0.0374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42 1.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36 1.3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811
·“江苏阳光”公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08-04-11 19:03:2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8.5股。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7日
除权日:2008年4月1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21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1783340326股摊薄计算,公司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0887元。
·“江苏阳光”公布诉讼公告 (2008-04-01 23:10:52)
2008年3月31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下称:南方报业)出版的《理财周报》A9版刊发了记者陈光的文章《江苏阳光多晶硅独家调查,22个月缓慢“空头支票”被六大江阴籍股东70亿利益玩弄的“股价烟雾弹”》。文章一经发表,许多网络媒体纷纷予以转载。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认为:该篇文章内容严重失实,主观上恶意中伤造谣,严重侵犯了公司及集团公司的名誉权,并造成了公司及集团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
2008年4月1日,公司及集团公司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下称:江阴法院)起诉陈光、南方报业,请求:1、依法判令两被告登报道歉,消除影响;2、依法判令两被告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3、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江阴法院于2008年4月1日受理了本案,并于当日向公司送达受理通知书。
·“江苏阳光”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04-01 23:10:5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分配;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963967744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8.5股。
二、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三、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董、监事。
四、通过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决议。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说明公告 (2008-03-27 19:14:31)
某杂志近期发表了一篇署名为张彤的文章《江苏阳光巨资流失两通路》,文中质疑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报中预付款项剧增及与参股子公司江阴市新桥热电有限公司的电汽关联交易。针对上述报道,公司特予以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3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历年财务报告均由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且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保证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江苏阳光”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2008-03-10 23:20:1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9日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及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963967744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8.5股。
二、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同意高立新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张郭一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通过公司《董、监事、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七、通过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决议。
八、通过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4月1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江苏阳光”2007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2008-03-10 23:20:15)
单位:人民币元
2007年 2006年
调整后
营业收入 3,059,113,949.34 2,530,177,58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220,087.07 92,925,70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0,671,761.22 99,034,176.87
基本每股收益 0.1641 0.09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459 0.102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04 3.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37 4.0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6983 -0.2285
2007年末 2006年末
调整后
总资产 5,788,493,116.90 4,450,201,842.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619,025,997.44 2,467,308,93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72 2.56
公司2007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转增8.5股。
·“江苏阳光”公布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08-03-10 23:20:1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7年12月30日与参股35%的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下称:新桥热电)签订了《2008年度电、汽购销框架协议》,公司向新桥热电采购电、汽,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4252.18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4000万元。
同日,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江阴阳光中传毛纺织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中传)、公司参股5%的子公司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下称:丰源碳化)签订《2008年度供用电、汽框架协议》,公司分别向阳光中传、丰源碳化提供生产所需电、汽,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576.39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650万元。
同日,公司与阳光中传签订《2008年度劳务服务框架协议》,由阳光中传向公司提供劳务,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1935.07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000万元。
上述协议有效期限均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江苏阳光”公布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2008-03-05 22:46:0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3日至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经公司董事会商议确定。
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有关公司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阳光”公布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2008-03-03 19:40:3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567963股将于2008年3月7日起上市流通。
·“江苏阳光”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02-20 19:25:1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02-04 19:27:1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3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拟搬迁部分设备,调整车间厂房布局,新建纺纱织布车间以及相应道路设施,总投资约为24375万元。
二、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新建厂房以及道路设施,总投资约为8500万元。
截止2007年12月11日,上述两项目已分别预付19500万元、7000万元。
三、通过为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3.6亿元给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下称:顺丰生态)追加担保的决议:公司与顺丰生态及公司大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三方协商决定,由阳光集团为此笔委托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顺丰生态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直接向公司或银行清偿。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公告 (2008-02-04 19:27:1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集团公司分别于2003年2月20日、2006年3月14日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3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0%)、限售流通股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就集团公司相关贷款事宜,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下称:工行无锡分行)、中国银行无锡分行(下称:中行无锡分行)提供了质押担保,现集团公司已于2008年1月31日解除了上述两项质押担保合同。
集团公司现签订新的质押担保合同,分别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7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向中行无锡分行、工行无锡分行提供了32000万元、39000万元最高额质押担保。上述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有关部门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均为2008年1月31日。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2008-01-30 19:11:1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08年2月20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的议案。
·“江苏阳光”公布200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08-01-28 19:08:03)
经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7年全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上年同期净利润为89323691.29元),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07年年报中予以详细披露。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01-25 19:08:0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召开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桥镇投资)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贷款年利率10%,期限为2008年1月29日至2009年1月29日。此次贷款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新桥镇投资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直接向公司或银行清偿。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公告 (2007-12-24 01:50:0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一、集团公司分别于2006年8月21日、2006年6月26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2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就集团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下称:江阴支行)贷款人民币3600万元、4200万元,向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集团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9日解除了上述两项质押担保合同。
二、集团公司于2005年5月10日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5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就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无锡学前支行(下称:学前支行)贷款人民币7500万元,向学前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集团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8日解除了上述质押担保合同。
三、集团公司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7%),就集团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下称:进出口银行)贷款2600万美元,向进出口银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有关部门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7年12月19日。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公告 (2007-12-21 22:56:5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一、集团公司分别于2006年8月21日、2006年6月26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2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就集团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下称:江阴支行)贷款人民币3600万元、4200万元,向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集团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9日解除了上述两项质押担保合同。
二、集团公司于2005年5月10日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5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就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无锡学前支行(下称:学前支行)贷款人民币7500万元,向学前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集团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8日解除了上述质押担保合同。
三、集团公司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7%),就集团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下称:进出口银行)贷款2600万美元,向进出口银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有关部门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7年12月19日。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12-15 04:45:1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4日召开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3.6亿元,贷款年利率为10%,期限为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2月29日。本次贷款经三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
·“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12-14 19:24:3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4日召开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3.6亿元,贷款年利率为10%,期限为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2月29日。本次贷款经三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