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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贸易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公司简称: 中技贸易 股票代码:600056 编号:临2007-015 号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 年 9月 24 日(星期一)上午10:00 在北京市 崇文区光明中街 18 号美康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有关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出席人员: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 2007 年 9 月 1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 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受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工 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 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传真中需包括上述各项文件内容。 2、登记时间:2007 年 9月 18 日上午 8:30 至下午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崇文区光明中街 18 号美康大厦2322房间 四、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 张洪雁 3、联系电话: 010-67164267 4、传真: 010-67152359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特此公告。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七年九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方出席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方行使所有属于我方作为认股人的 一切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股东大会上的各项决议: 议案 同意 否决 弃权 (委托人需填明各项议案的内容并在“同 意”、“否决”和“弃权”格中选定一个 划“√”。 我方同意,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 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否决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受托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于股权登记日):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二ОО七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贵方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贵方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 2、本授权委托书必须同贵方以书面形式亲笔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还须 加盖法人印章。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本授权委 托书。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现提交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如下公司章程修正案: 一、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决议,公司章程做如下 修改: 公司章程第四条,原文为: 公司注册名称: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暂不变更) 二、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 次会议决议,公司章程做如下修 改: 1、公司章程第十一条,原文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 修改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 2、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十)款,原文为: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修改为: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3、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原文为: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4、公司章程中增加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5、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二十五条内容不变,改为第一百二十六条。 6、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二十六条内容不变,改为第一百二十七条。 7、取消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二十七条内容。 8、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六)款,原文为: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修改为: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9、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原文为: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修改为: “总经理可以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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