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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电力: 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08-7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8,090,000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3月7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6年2月27 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3月7 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及其履 行情况: (一)限售承诺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如下: 1、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承诺,自获得上市流 通权之日起,皖能集团持有的皖能电力股份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皖能集团承诺,在上述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当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 于4.0元/股(若自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时,不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皖能电力股份。 3、皖能电力非流通股股东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能源 物资供销公司、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 第 1 页 共 5 页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进出口深圳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宝安支行、深圳市丰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百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农村信 用合作社联合社)、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 权之日起,所持有的皖能电力股份24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4、皖能电力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0万股) 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所持有的皖能电力股份24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12 个月内不转让。 5、皖能集团承诺,2005年-2007年连续三年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当年现金 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预案,并保证在股东 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二)承诺履行情况 1、截至目前,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 司、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中航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 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宝安支行、深圳市丰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百山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 合社)、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限售股份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也未与任何人 签署任何转让协议,该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 2、公司 2005 年度出现亏损,因此,没有关于 200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200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3,008,81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计派现金红利15,460,176.32元; 3、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也不存在为股东做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98,090,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3月7日; 第 2 页 共 5 页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3、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明细清单 持有有限售 剩余有限售 序 本次上市数 股东名称 条件流通股 条件流通股 号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1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7,590,000 47,590,000 0 2 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 27,700,000 27,700,000 0 3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0 4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00,000 3,300,000 0 5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宝安支行 3,000,000 3,000,000 0 6 深圳市丰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200,000 2,200,000 0 7 深圳市百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0 8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0 9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0 10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1,100,000 1,100,000 0 11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 1,100,000 0 12 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 1,000,000 1,000,000 0 13 芜湖市能源开发总公司 100,000 100,000 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30,688,667 -98,090,000 432,598,667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436,887,541 -4,300,000 432,587,541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91,790,000 -91,790,00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1,126 0 11,126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第 3 页 共 5 页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基金、产品及其他 2,000,000 2,000,00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2,320,149 +98,090,000 340,410,149 三、股份总数 773,008,816 0 773,008,816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的结论性核查意见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皖能电 力的相关股东目前均已严格履行或正在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 诺;皖能电力部分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将不影响该等 股东完全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相关承诺。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限售期满,且解除限售股份的比例(或数量) 等于或小于该股东所持全部限售期满股份的比例(或数量); 2、本次申请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不影响该股东履行其在股权分 置改革中所做出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股东之间相互垫付对价情形 及偿还情况。 4、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也不存在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5、公司第二大股东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 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 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的计划,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 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 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三)律师事务所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第 4 页 共 5 页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5日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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