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
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相关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
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每会计年度结束后6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
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该汇报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会一并举行,并形成由全体独立董
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
第五条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第六条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
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
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
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该见面会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会议一并举行,见面会应有书面记
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重大关联
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
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
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
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
所的沟通以及相关会议的召集及组织,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
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二条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
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
生。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五条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流程图
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形成会议纪要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
进行实地考察
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
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