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国石化证券代码:600028编号:临2008-3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8月22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中国石化总部召开。
公司董事长苏树林,副董事长周原,董事王天普、章建华、王志刚、戴厚良、刘仲藜出席了会议。石万鹏董事、李德水董事、姚中民董事、范一飞董事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石万鹏董事、李德水董事均授权委托刘仲藜董事,姚中民董事、范一飞董事均授权委托王天普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苏树林董事长召集、主持。经审议,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下列议案:
一、关于2008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和投资工作情况以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二、关于2008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董事会同意以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中国石化净利润人民币59.52亿元为基数派发股息,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5.95亿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87.58亿元,并扣除本年已分配2007年度期末现金股利人民币99.71亿元,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41.44亿元。以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70,243.9万股为基数,按每股人民币0.03元(含税)进行现金股利分配,现金股利合计约人民币26.01亿元。
三、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08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四、2008年半年度报告。
五、关于公司债券发行转授权的议案;
在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的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戴厚良先生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
六、关于关联交易调整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项议案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调整,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有关协议条款公平、合理,调整的年度上限对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独立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除了第六项同意票数为九外(关联董事苏树林、周原在表决时回避),其余议案同意票数均为十一。上述所有议案均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陈革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