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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美雅: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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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S*ST美雅 公告编号:2008—69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8年9月24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9月22日、9月23日、9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08 年9月22日、9月23日、9月24
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 年9月22日9:30—9月2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朱明艺副董事长
(六)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63,373,507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41.2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8人,代表股份162,703,781股,流通股股东3
人,代表股份443,726股,董事会征集投票1人,代表股份226,000股。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785人,代表公司股份75,059,896股,占公
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4.74%,占公司总股本的18.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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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进行了表决。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8,433,403股,其中
非流通股份总数为162,703,781股,流通股股份总数为75,729,622股。
表决情况如下表:
股东类别 股份数 赞成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赞成率
全体参会股东 238,433,403 231,486,841 5,940,887 1,005,675 97.09%
其中:
162,703,781 162,703,781 0 0 100%
非流通股股东
流通股股东 75,729,622 68,783,060 5,940,887 1,005,675 90.83%
本次会议审议的《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参加表
决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
三、参加会议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和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表决情况 投票方式
1 陆世好 1,533,689 同意 网络投票
2 孙兆伟 1,135,946 同意 网络投票
3 宓小俊 1,130,000 同意 网络投票
4 林小明 1,055,297 同意 网络投票
5 张海清 976,400 同意 网络投票
6 宓铭嘉 960,000 同意 网络投票
7 柳晓明 900,328 同意 网络投票
8 陈青山 862,800 同意 网络投票
9 肖东生 840,677 同意 网络投票
10 孙祥庆 800,000 同意 网络投票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见证,见证律师张锡海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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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