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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发A: 董事会200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ST华发A ST华发B 编号:2008-38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8月13日以传真及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董事会 2008 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会议于2008 年 8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6人,独立董事闫 海忠先生因出差在外未参与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恒华 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 意见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宋萍萍女士因工作原因不便继续担任独立董事,闫 海忠先生因身为印制电路板行业的权威专家,公司欲聘其为电路板业 务的高级顾问,两人因此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向 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履职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构成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文件 的要求,董事会须增补两名独立董事,经审慎考察,拟提名杨俊远先 生和张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及独立 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 杨俊远先生和张翼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但杨俊远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 1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格证书,其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以 取得相关的资格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经 审核无异议后,杨俊远先生和张翼先生将正式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2、《关于2008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8年度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计划2008年度银行借 款总额不超过 2 亿元,董事会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贷款银 行,根据贷款条件决定贷款、开具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等债权融资 事宜及以公司资产抵押(质押)贷款事宜。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3、《关于召开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 召开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8-39) 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20日 2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俊远:男,1963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1991 年 至 1996 年在深圳机场集团公司任财务部经理、财务结算中心主任; 1996年至 2001年在香港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2 年 至 2005年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裁;2005 年至今在深圳瑞 华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翼:男,1970年出生,研究生,1992 年至1995 年在山西省人 民政府法制局法律服务中心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995 年至 1996年在 珠海非凡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1996年至 2000 年在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担任监察室负责人;2000 年至 2003年在 深圳海埠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3 年至今为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漫步 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建邦集团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杨俊 远先生和张翼先生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中恒 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中恒华发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 8 月 18 日 4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杨俊远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5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声明人: 杨俊远 2008 年 8 月18 日 6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杨俊远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 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 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 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 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杨俊远 (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 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 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杨俊远 (签署) 日 期:2008 年 8 月 18 日 7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翼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声明人: 张 翼 8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2008 年 8 月18 日 9 搜索公告牛即可看到网络上最快的个股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4. 上市公司全称: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5. 本人姓名: 张翼 6.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 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 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 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 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张翼 (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 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 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张翼 (签署) 日 期:2008 年 8 月 18 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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